北京老年代步车乱象频发,子女勿买来送老人

2020-08-31 10:51:15
新华每日电讯
鲁畅、阳娜、吴文诩、彭子洋

“出事就以机动车认定,不出事则以电动车认定”

为配合2018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,2018年10月,北京市交管部门发布《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》,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须申领临时标识,并设置3年过渡期。过渡期满后,不得上道路行驶。记者了解到,截至目前,北京市已累计申领临时标识约230万副。

在规范化管理电动自行车过程中,交管部门针对道路违法行为持续开展路面整顿。统计显示,2019年5月至7月,北京全市处罚逆行、闯红灯、走机动车道等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共计23.9万起,平均每天违法超过2900起,其中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占有较大比例,形成一定震慑作用。今年5月,北京市启动“一盔一带”安全守护行动,号召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,并发起安全出行倡议。

在查处销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方面,2019年,北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检查相关主体4300余户次,查扣非法电动三四轮车及老年代步车108辆。

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宋煜认为,北京针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化管理取得了一定效果,这种多元化、多路径的“一揽子”治理举措,应尽快应用到老年代步车的管理中。“老年代步车乱象的成因是多方面的,涉及生产、质检、销售、末端执法等多个环节,不是某一个政府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。”

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副秘书长杜昆志认为,因目前未明确老年代步车的违法行为和法律纠纷的责任认定,驾驶者的违法成本很低。

记者调查发现,目前,“出事就以机动车认定,不出事则以电动车认定”的“执法标准”普遍存在,一些受访群众认为,末端执法存在难点,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超标违规电动车辆在路面上的肆意违法行为。

销售环节的“躲猫猫”,也对市场管理部门执法带来难度。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协作科科长孙冰告诉记者,一些销售经营主体会把老年代步车,摆放在离店面较远或较隐蔽位置,甚至放在远处的非机动车道上,这些停放的车辆经常处于“无人认领”的状态,给执法工作造成较大的困难。

记者了解到,2019年,工信部公开征集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,其中汽车行业一项标准为《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技术条件》,完成年限为2021年。业内人士认为,国标的出台或可对老年代步车行业的合规性发展提供指导参考意见。

合法化的必要性还需论证,子女勿买来送老人

受访者指出,老年代步车乱象及因其形成的“半地下市场”,亟待引起城市管理者的重视。

在源头生产端,要尽快明确低速电动车产品的安全技术性能,建立健全低速电动车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,以及相应的使用管理措施,解决低速电动车无序生产、使用问题。对于不合规的产品,严格禁止再上路,并责令违法生产企业采取召回或更换举措,引导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进行退货、更换。

同时,开展集中整治工作,依法依规坚决取缔和淘汰不符合要求的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和产品,净化市场环境。

宋煜认为,老年代步车虽然有存在的合理性,但其无序发展的状态与群众对城市实现精细化管理的需求背道而驰,需要研究论证老年代步车合法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,通过立法的方式予以明确,并且明确各个环节的标准和管理方式,给相应的管理工作提供法律制度的支撑,从而让老年代步车的管理真正实现有法可依。

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认为,在管理方式上,要从生产、销售、使用等方面全面管理,从源头把控生产问题,通过市场检查、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抓销售流通问题,从使用端抓上路问题,对违规上路的采取暂扣、罚没等处罚手段。“需要相关执法部门联动合作,系统性管理。”邱宝昌说,同时,也可以考虑能否生产一些安全的专门供老年人使用的代步工具,提升其标准、降低速度、加大车辆安全性等。“既要考虑老年人的‘最后一公里’出行需求,也要考虑到城市交通运输状况和社会安全,找到一个平衡点至关重要。”

中消协提醒,希望消费者提高安全意识,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,做到不购买、不驾驶、不改装、不乘坐代步车。同时,子女不要把老年代步车当作礼物送给老人。老年人身体情况不如年轻人,反应较慢,更易受伤,看似孝顺的举动实则把父母置于危险境地。本报记者鲁畅、阳娜、吴文诩、彭子洋

1 2
编辑:车商网
延伸阅读RELATED
网友评论COMMENTS
车商网 Cheshang.net 聚焦车市 服务车商